根據縣物價局《關于調整城鎮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的通知》文件,自2017年4月1日起我縣將執行新的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:居民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0.20元調整至0.60元;非居民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0.30元調整至0.80元;特種用水由每立方米0.40元調整至1.00元。
為落實政府文件要求,做好調整后的污水費征收工作,自來水公司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學習文件精神,在收費大廳顯著位置張貼物價局文件,并通過公司短信平臺向用戶短信告知,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宣傳此次污水處理費價格調整的目的及意義,爭取廣大消費者的理解和支持。(財務科:王力峰)